“红烛先锋”评选活动工作方案?xml:namespace>
洛城一中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实施“三红工程”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寿组发[2018])8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我校以落实作风建设年各项目标和任务为契机,开展“红烛先锋”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我校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学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社会理论武装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立,树立历史眼观,强化理论思维,增强大局观念,丰富知识素养,坚持问题导向,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不断创新党支部工作和活动方式,全力打造“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骨干队伍本领过硬、服务场所功能实用、服务载体形式多样、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服务业绩群众满意”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以党的建设引领推动学校跨越发展;树立党务、教学、精神文明等各级各类先进典型,在广大教师中弘扬“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红烛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激励和引导党支部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激发党员干部教师在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补齐教育短板中站排头、做模范、当标杆。
三、创建内容
以提升教育质量、满足民生需求为出发点,以转作风、优服务、树形象为落脚点,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党支部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具体抓的党建工作格局。发挥两个主体作用、推进三个工程、筑牢四个平台、突出五个重点。
四、具体措施
(一)设立“党员先锋”示范岗。聚焦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学校特点,设立创新实践、教书育人、管理服务等示范岗位,发挥党支部和党员教职工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倡导推行党员教职工公开承诺制,党员教职工对所承担育人职责、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等进行公开承诺、积极践诺。
(三)定期组织党员教职工开展学习考察活动,警示教育教育,增强党员教职工的党性意识。
(四)组织党员教师参加“加强师德修养,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和“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新时期的‘四有’ 好老师”专题学习,营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育人环境,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引导广大教师争 做有理想有信念、有道德有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五)组织开展做好党员教师争做“红烛先锋”征文活动、“典型示范榜样引路”经验交流会、庆祝党的生日座谈会等活动,增进党员之间的交流,营造浓厚的育人氛围。
(六)校园宣传栏校内开设 “红烛先锋”专栏。形成 “红烛先锋”事迹材料,在宣传专栏刊载。
五、活动步骤
这次开展“红烛先锋”评选活动,活动从2018年5月开始至2019年1月截止,我校将分三个阶段有计划、有步骤的持续推进。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5月),
党支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创建方案,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明确建设目标、建设进度、预期成果。调动广大党员教师参与品牌创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主要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动员部署。学校成立“红烛先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永春
副组长:赵永波、王建辉、李冠军
组 员:全体党员教职工
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整体的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组织党员教师开展一次“育人成才党员先锋标准”讨论活动,并制定党员个人创建活动计划书,通过适当形式公布,作出承诺。二是制定活动方案。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学校实际,围绕“红烛先锋”创建活动主题确定目标要求,积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党员教职工参加创建活动。
第二阶段:培育打造(2018年6月—2018年11月)。
着重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三严三实”两个重点,掀起“红烛先锋”创建活动的高潮。一是组织学习。组织党员教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讲话精神,深化认识,积极投入到“红烛先锋”创建活动中来。要求在暑假前集中组织4次学习,暑假期间,要布置好自学内容,9月份开学初集中进行学习交流。二是有序推进。坚持抓好学习“三严三实”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结合日常重点工作,认真落实“红烛先锋”创建活动公开承诺事项,确保扎实、有序推进。结合学校实际,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加强指导和培养,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纠正一批组织松散、工作懒散的党员教师,确保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增强。
第三阶段:考核评比阶段(2019年1月)。
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展示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回顾我校开展“红烛先锋”创建活动的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要展示通过活动发掘、培育和树立的典型个人和事迹。二是总结完善。要对开展“红烛先锋”创建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对开展创建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三是考核评议。学校支部委员会组织开展“红烛先锋示范行动”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