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城一中教师教材教法考试管理办法
一、参加范围
全校所有任课教师。
二、考试的学科、内容、范围及方式
1.考试科目。普通中小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科学、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社会)、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兼科的选考一科。
2.考试内容。按照“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各学段各学科现行教材、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教法。
3.考试范围。学科教材知识占70%,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教法占30%。
4.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实行单人单桌方式进行。
5.考试时间。语文150分钟,其余学科120分钟。
三、考试的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考试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70分左右(男1963年8月31日前出生,女196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合格分数线适当降低)。其中,成绩列前20%者为优秀。合格及以上者统一颁发合格证书。
四、成绩应用
1.根据考试结果登记A类继续教育学分,成绩优秀者登记10学分,合格者登记8学分,不合格者不登记学分。在考试范围,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零分处理,2018年上半年师德考核、2017-2018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2018年度评先树优资格。教材教法考试成绩学校纳入教师个人年终考核,学校教师的平均成绩纳入学校综合督导评估。
2.凡是参加考试的教师,学校将教师的教材教法考试成绩纳入教师量化,获得优秀档次计10分,合格档次计6分,不合格计0分。
不在应考试范围内也没有参加考试的计4分,不在考试范围内仍参加考试而不合格的扣2分。
五、考试要求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教师必须认真复习7—9年级教材内容、教学方法及学科课程标准,力争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