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城一中“教师层级发展机制”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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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教师层级发展机制的指导意见》(潍教字〔2016〕33号)、《寿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教师层级发展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寿教字〔2017〕25号),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公平、注重实绩,提高教育质量,建立教师层级发展的动态管理模式,落实学校用人与评价自主权,实施目标引领、制度激励,引导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实现对职业生涯的自我认知、科学规划,形成引领教师、发展教师和成就教师的良性循环。
(二)目标任务。2017年4月学校完成首次认定的过渡工作,建成并纳入教师信息管理电子档案系统。2017至2018学年初,教师完成自主申报,以后每学年末由各学段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审核认定、学校进行民主监督,形成完善工作程序。用3-5年时间建立起教师、学校按层级发展、管理的良好机制,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各层级教师。
二、层级目标
五个发展层级:新入职教师、胜任型教师、骨干型教师、专家型教师、导师型教师。
各层级教师应达到的总体发展目标如下。
(一)层级总体育人目标
以生为本,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做学生成长的导师, 以学生的终身发展作为职责定位和职业追求。
(二)层级总体发展目标
1、胜任型教师。将育人目标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做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的老师。熟悉课程标准和教材基本知识,掌握与教材内容相关的社会、自然科学知识。熟练掌握教学的各项基本功,熟练掌握教学各个环节,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设施,并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进行合理的整合;能指导学生进行与学科相关的部分社会实践活动;能担任班主任工作。按照科学合理的职业规划积极进取,主动学习实践课堂教学改革的科学理念;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动机强烈,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各项活动。
2、骨干型教师。将育人目标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与学生、家长交流沟通和谐,建立融洽、互信的关系。熟悉课程标准,对教材基本知识形成网络,掌握与教材内容相关的丰富社会、自然科学知识。熟练掌握教学的各项基本功;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设施,并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进行合理的整合,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能熟练指导学生进行与学科相关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能积极参与国家、地方课程的校本化构建。在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突出。
3、专家型教师。将育人目标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以育人目标带动发展目标深入落实。熟练应用课程标准和教材基本知识网络,具有厚实广博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自我学习提高能力。对教学各项基本功精益求精,在课堂教学改革中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独立开展国家、地方课程的校本化构建。熟练掌握各种课型基本流程,能够形成独特的个人教学方法、风格;能灵活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设施,并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进行有机整合。能够全面胜任班主任、备课组长等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工作中勇于承担,带动团体创优,在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4、导师型教师。将育人目标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以育人目标带动发展目标深入落实。课程标准把握准确,对教材基本知识网络的应用能够做到举一反三,具有超出一般教师的厚实广博的社会、自然科学知识,能够激发学生强烈的学科兴趣,对学生的人生发展方向产生积极影响,知识储备丰富。教学的各项基本功精湛,对教学各个环节有成功的经验和科学的创新做法;科学实施国家、地方课程的校本化构建。在课堂教学及改革中充分发挥引领、组织、带头作用;能够在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创新,对新教师“传帮带”,对老教师“标导引”,能带领大团队集体创优,在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起引领示范作用。
三、层级认定标准
(一)基本条件
凡申报认定教师各发展层级,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2、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85%及以上。
3、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申报学年两学期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违反“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
4、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一般应完成72学分,或五年周期内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
5、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基本功扎实,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每学期担任列入教育部规定的课程设置方案的一门及以上课程,达到本学校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标准。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2017年4月首次认定标准
首次过渡及本方案实行时间未达到任下一层级年限要求前,申报资格年限按以下要求掌握:
胜任型教师:任教时间1年及以上。
骨干型教师:任教时间4年及以上且有2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专家型教师:任教时间9年及以上且有5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导师型教师:任教时间15年及以上且有8年及以上班主任或备课组长工作经历。
(三)2017年11月申报标准(以同级别业务称号为准)
1、新入职教师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胜任型教师。
2、任胜任型教师3年及以上,能胜任本学段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循环,其间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中层干部)2年及以上,并且获得寿光市教学能手及优质课(包括电教方面)业务的,可申报骨干型教师。
3、任骨干型教师5年及以上,其间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积极承担备课组(或同类,下同)工作,并具备担任备课组长工作的能力,并且获得潍坊市教学能手及优质课(包括电教方面)的,可申报专家型教师。
4、任专家型教师5年及以上,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或具备12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中得到广泛认可,有良好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并且获得山东省教学能手及优质课(包括电教方面)的,可申报导师型教师。
5、申报各层级教师符合上面前置条件的基础上,再实行积分制
(1)、教龄分:所有符合条件申报层级的教师0.5/年
(2)业务称号(含优质课):省级计40分,潍坊市级计30分,寿光市级15分
(3)教师考核:A1档计5分;A2档计4分;B1档计3分;B2档计2分;B3档计1分。
(4)师德:教师师德考核优秀计2分;师德考核合格计1分
(5)考勤:实行全勤奖励分,凡是学期全勤教师每人奖励2分
6、高于50分的认定为导师型教师;高于40分的认定为专家型教师;高于20分的为认定为骨干型教师;其余教师的认定为胜任型教师。
四、层级的认定程序
(一)制定方案。结合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和发展规划,注重教书育人业绩和一线教学实践经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层级认定标准和认定结果使用办法,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85%及以上教师通过,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施行。教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规划个人职业生涯,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自主申报。新入职教师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学校组织面向师生宣誓入职。每学年初,教师在梳理总结原有工作业绩、规划下一阶段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层级认定标准,向学校自主申报进入、晋升或降低、退出发展层级,学年末提交所需实证材料。
(三)审核认定。学校成立审核工作组织 ,每学年末结合业绩考核,根据学校工作方案,对教师自主申报情况进行评估,做出审核认定意见,并在学校公示五日无异议后,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建立档案。规范过程管理,建立完善教师成长的纸质和电子档案,为教师发展提供客观记录和认定依据。
(五)认定过渡。2017年4月30日前,学校组织完成首次认定过渡(今后调入学校的教师可参照首次认定过渡的办法过渡到相应层级),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综合审核,认定到相应发展层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确认后予以公布。首次认定过渡可暂不进行自主申报。2017至2018学年开学前进行首次自主申报,以后根据教师自主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五、层级的管理使用
(一) 学校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经审核,做出同意晋升或认定到相应层级的意见;对当年度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作退出处理,取消教师各层级资格,符合基本条件后,再重新对照标准认定相应层级。教师在同一层级的年限可合并计算,取消各层级资格的年限不计算为进入教师发展层级的年限。
将教师发展层级与县管校聘改革有机结合,作为设定岗位目标的重要指标、岗位竞聘的前置条件和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将教师发展层级与职称晋升、评先树优、绩效工资挂钩使用,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加强监督与监管。教师发展层级必须做到诚信申报、诚信审核、诚信备案确认。对教师在申报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当学期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情节严重的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六、层级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提高认识(2017年9月10日前)。召开有关会议,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教师,并通过政策解读、座谈会等形式,吃透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教师层级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成立组织,制定方案(2017年9月25日前)。学校成立教师层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教师层级发展认定小组,制定教师层级发展机制认定方案并报教育局备案。
(三)自主申报,审核认定(2017年10月30日前)。教职工分别向学校提交教师专业发展层级申报表。教师层级发展认定小组对教师进行认定。
(四)公示备案,建立档案(2017年11月10日前)。对教师层级发展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局备案,同时要做好教师层级发展认定过程材料的收集、分类、立卷和归档。
七、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借助教师发展层级认定,通过高端引领和底线管理,切实加强对教师队伍发展的专业规划、指导和内在激励,各学校要积极探索促进教师成长的有效模式,为教师成长与发展提供必要的平台和空间。学校要成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教师层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科室分工协作,教导处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刘永春
副组长:赵永波 王建辉 李冠军
成 员:孟祥传 韩文娟 董建华 葛树业 刘会山
董德隆 张文峰 张 凡 李厚宽
工作小组(认定小组):
组 长:赵永波
组 员:王建辉 李冠军 孟祥传 韩文娟 董建华 葛树业 刘会山 张 凡
董德隆 张文峰 李厚宽 李德成 黄 永 宋全友 董立怀 李清绪 董国良 张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