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岗位分
教学人员记10分,后勤及教辅人员记6分。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教师加2分,副校长加5分,学校中层干部加3分,班主任加2分,级部事务员、教研组长、年级备课组长加1分。
二、工作量分
1、管理分
项目 | 晚值班干部教师 | 督导员 | 学籍管理员 | 义务教育年报员 | 卫生督察员 | 网管员 | 校产管理员 | 档案管理员 | 仪器管理员 | 图书管理员 | 功能用房管理员 | 学校宣传员 | 级部安全管理员 |
得分 | 3 | 10 | 5 | 2 | 5 | 12 | 8 | 3 | 8 | 8 | 4 | 8 | 3 |
项目 | 级部事务员 | 妇幼工作管理员 | 艺体器材管理员 | 实验考试辅导员 | 副校长 | 中层干部 | 学校教研组长 | 年级备课组长 | 七八年级班主任 | 九年级班主任 | 党建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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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5 | 3 | 3 | 5 | 25 | 20 | 4 | 3 | 13 | 1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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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文化科跨学科或跨年级兼课的加3分,九年级下学期班主任工作量加3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任教考试科目教师加5分。
(2)美育社团活动计5(计划方案1、校本教材1、过程辅导2、成果展示1),上限10分;开发校本课程1本加3分。美育社团活动计划3(计划方案1、过程辅导1、校本教材1)上限6;获得参加寿光市级比赛资格每项6分;参加比赛又获得奖励每项8分;不重复记分。
(3)承担综合实践、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心理健康、国防教育、地方课程等备课的各加2分,上课工作量按上课实际数计入。
(4)按上级规定确定的大龄1教师,任教满工作量(非学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2个班,物理、化学3个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5个班,学考科目按学校规定执行)加5分。
(5)干部兼任管理员的不重复计分。
2、任教班数分
年级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音乐 | 美术 | 体育 | 微机 |
七 | 12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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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 4.8 | 4.8 | 4.8 | 1.1 | 1.1 | 3 | 1.1 |
八 | 12 | 12 | 12 | 8 |
| 4.8 | 4.8 | 8 | 8 | 1.1 | 1.1 | 3 | 1.1 |
九 | 17 | 17 | 17 | 10 | 10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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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1.1 | 3 | 1.1 |
3.课时工作量分:
各项目均按周课时(次数)计算,教学人员课时工作量核算标准(一周一统计,学期末汇总取平均数)
学科课时工作量积分表
科 目 | 白天上课分 分/节 | 维持纪律安全管理分(分/节) |
早饭前 | 晚自习 |
常识课 | 1 | 2 | 2.4 |
语文 | 1.3 | 2 | 2.4 |
数学 英语 | 1.5 | 2 | 2.4 |
物理 化学 | 1.3 | 2 | 2.4 |
音乐体育美术微机 | 0.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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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学业水平考科目任课教师最终课时工作量分等于本人实算课时工作量总分乘以系数(八年级地理生物系数为1.6 ,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系数为2,九年级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系数为1.7)。
(2)音乐体育美术微机科目与学校活动冲突未开课的按1/2计入。
(3)早饭前维持纪律安全管理以周次数为核算单位。
(4)周日晚饭前组织学生纪律按实际节数依照晚自习管理学生标准计分。
(5)非教学人员课时工作量确定办法:根据有关工作人员承担的实际工作情况由学校干部评议、教师代表评议、所有非教学人员互评,将三项评议成绩按照4:3:3的比例综合,排出名次,第一名挂靠教学人员第前2/3名次的教师的该两项工作量分(课时分和任教班数分之和),倒数第二名挂靠教学人员最后一名的该两项工作量分,然后按照等差序列依次递减确定非教学人员该两项工作量分数。
三、教学成绩分
1、文化课教学人员:根据全街道同年级同科各班成绩排队,第一名记90分,最后一名记50分,按等差序列确定分数。由各校根据教办核发的成绩计算。任教多班、兼科(或跨级)教师取实教班的平均分。
2、取得街道第一名、第二名学科教师每人分别加10、6分,学科备课组长分别加2分、1分。
3、音体美微机等非成绩评价科教师的教学成绩积分另行制定办法。
4、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考成绩将等级按教研室折分办法换成分数,按教办评价办法计算出个人成绩,按第一名记90分,最后一名记60分,中间均匀分布。
中考成绩按照教育局确定的核算人数计算出每个任课教师的所教学生的优秀率,九年级优秀率超过55%的,八年级地理、生物优秀率超过40%的,每超过1%,给任课教师加1分,该项加分最高15分。
5、音、体、美特长生按正取每人次2分记入辅导老师下学期教学成绩,班主任按每人次1分加分。
6、级部成绩居街道第一名的给级部主任、任课教师分别加10分、5分,第二名分别给级部主任、任课教师加分5分、3分;级部语、数、英三科居三校第一名的该科任课教师每人再奖2分;兼课的取平均值计入。
7、教师个人成绩低于二、三中校学科较低平均分4分以上的要扣分,每超出1分扣量化积分3分。
8、七八年级级部主任成绩积分=个人成绩积分*90%+级部教师平均成绩积分*10%。
9 、成绩提高分:教师个人教学成绩以上次考试成绩为标准,与校均全街道第一名比较,差距每缩小1分,给该教师加2分,该项最高8分。八、九年级新增科目第一学期该项积分为所在年级所有教师该项平均分的50%,七年级教师第一学期该项为八、九年级所有教师该项积分的30%。
10、双优生加分:街道统一组织的考试结束后,各年级根据学生总成绩排名,确定前120名学生作为本年级全校优生,然后再分别排出各科前120名,既在总分前120名又在学科前120名的学生作为全级学科总分双优生,根据各班双优生人数给任课教师计分,若有分数相同,采取收尾法。6个班的年级每名双优生加0.5分,七个班的年级每名双优生加0.58分,教多个班的取平均分记入。
11、九年级级部主任教学成绩积分=个人成绩积分*0.3+全级部教师该项平均分*0.7。
12、非教学人员教学成绩分确定办法:根据有关人员日常工作表现由学校干部评议、教师代表评议、所有非教学人员互评,将三项评议成绩按照4:3:3的比例综合,排出名次,第一名挂靠教学人员第前2/3名次的教师的教学成绩分,倒数第三名挂靠教学人员最后一名的教学成绩分,然后按照等差序列依次递减确定非教学人员该项分数。
四、其他教育教学工作分
A级 指标 | B级 指标 | 评价标准 | 评价方法及记分 |
A1 师德10分 | B1 师德表现10分 | 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严于律己,依法治教,家校沟通。 | 根据《教师师德考评制度》考核结果按10、7、0三挡记分。 |
A2 考勤10分 | B2 考勤10分 | 严格考勤制度。按照《考勤细则》严格落实。 | 按《考勤细则》计分 |
A3 教师 素质15分 | B3 课堂 教学7分 | 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课堂教学大比武活动。以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生、史地政、音体美微机六个教研组排出名次。 | 分7、5、3三档 |
B4 校本培训 5分 | 读书、教研、业务学习 | 由培训处按《培训办法》计分 |
B5 网上学习3分 | 按电教馆公共资源平台使用评价 | 按个人使用量分3、2、1四档计分; |
A4 教学 常规10分 | B6 教学 常规10分 | 对教师的备课、作业及作业批改、单元过关及分析、听课记录等,级部两周、学校一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排好名次。 对于常规弄虚作假,常规项记零分。 | 根据教办组织检查,常规优秀者每次加2分。 根据学校、级部检查,将教师常规分三档分别记8分、6分、5分。常规不全者记最低分。 |
A5 固生 5分 | B7 巩固率 5分 | 巩固率目标:七年级100%,八年级99% 九年级98% | 每流动1名学生班主任扣2分,任课教师扣1分,由教师直接原因导致流动只扣责任教师5分。 |
A6 职高招生 10分 | B8 职校招生 10分 | 九年级干部、班主任、教师春季招生完成分配任务干部、班主任计7分,包班教师计6分,每少完成1人均扣1分。秋季招生完成任务班主任计3分每少完成1人扣1分。 |
A7 教育成果20分 | B9 教育成果20分 | 按洛城一中教育成果奖励细则成绩折分计入(最高20分) 个人得分=20*个人教育成果积分/全校教育成果积分前5名的老师的平均分 |
A8 教育管理奖励 20分 | B10 教育管理奖励 20分 | 1.根据班级日常管理成绩(全校排队),第一名记10分,最后一名记4分,中间均匀分布,给班主任加分。2、级部教学成绩班总平均分,街道第一名记15分,最后一名记4分,中间均匀分布,给班主任加分(级主任取个人班级成绩与级部各占50%)。3、为学校特殊贡献教师(包含应急工作)按5、4、3三档加分(由校委会研究决定),4、级部贡献奖励,按人均4分的标准分配到级部,由级部主任按照级部教师对本级部临时性工作的完成情况分配,处室人员取平均分。5、处室中层干部按工作成绩由教师代表评议分10、7、5分三档加分(分配比例2:3:2)。 |
A9 办学行为扣分 | B11 | 按体罚学生情况酌情扣分。 | 发现学生罚站、罚作业一人次扣该教师3分,体罚学生造成社会恶劣影响者扣10-20分。 |
B12 | 因不负责任,造成师生、学校、人身及财产发生损伤、损失的,酌情扣分。 |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10—20分。 |
B13 | 私自乱定资料、乱收费、乱罚款的酌情扣分。 |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10—20分。 |
五、绩效发放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教职工工作业绩和学校实际情况发放。
六、年度考核、评优:
1、全学年考核按上学期40%,下学期60%计算总分。
2、寿光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获得者确定办法:按本学年量化考核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分数高者优先(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不再参评或任现职称以来获得过寿光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除外)。
3、 年度考核档次确定办法:干部考核优秀指标按教办要求确定;其他人员按照全年量化考核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和档次(当年获得寿光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优秀等次的考核)。
4、镇优秀评选:按照教办规定分系列依据量化考核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当年获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不再参与评选。
5考核评优实行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在教育教学工作发生责任事故被街道教办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6、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取消一切评优、教学能手等推荐资格。
7、年度请病、事假1个月以上取消考核评优资格,5个月以上取消考核资格。
七、本办法在本学年内执行中遇重大特殊问题确需修改的,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教代会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