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洛城街道第一初级中学

菁菁校园校务公开

致全市初三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11-09 11:23 栏目:校务公开 发布单位:寿光市洛城街道第一初 点击量:1094 【公开】

致全市初三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您的孩子即将结束初中学业,迈入更高一级的学校——普通高中学校或者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学习。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各级政府出台了相应的资助政策。现将这些政策规定和申请办法介绍给您,并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设立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学费减免为补充、社会爱心力量积极参与的资助体系。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范围和标准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比例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500元,2档2000元,三档2500元。

    2.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评审,按学期发放。学生入学后可向就读高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具体事宜高中学校会统一组织实施。享受高中教育助学券的学生可优先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

    (二)普通高中免学费

    1.资助条件  

普通高中在校城市或农村低保等困难家庭学生、孤、残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除学杂费。

    2.资助标准

    省级规范化学校每生每学期800元、市级规范化学校每生每学期600元标准。

3.评审免费程序

低保家庭学生须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孤儿须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残疾学生须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须持有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学生或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就读高中学校提出申请。

 

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一)中职免学费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免学费范围实现全覆盖。对公办中职学校在籍一二三年级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

公办及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不低于在校学生的10%确定。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该政策需要向就读中职学校提出申请。

 

 

寿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寿光市教育局(洛城街道豪源路18号金融科技服务中心)710室。

资助咨询投诉电话:0536-5228619      

潍坊阳光助学网:http://www.1314780.cn/

欢迎您对我市的学生资助救助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寿光市教育局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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