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教办、市属各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师字〔2017〕2号)和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潍教函[2017]20号)精神,现对2017学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二、实施办法
1.分学段、学科在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优课”的研究内容、教学标准、技术标准见附件1、2。
2.为扩大优课资源建设的覆盖面,增加教师市级以上参评的机会,本年度的优课评选继续采用网上选课的方式。章节目录下的每节课,每县市区限定3位教师选课。
3.分级组织“晒课”和“赛课”活动。通过人人创课、校内亮课和观课评课等活动,遴选出具有创新特色和推广价值的校级优秀课例。学校负责按照要求拍摄课堂实录,完成“优课”制作,推荐参加县级晒课和赛课活动。市在各县(市、区)推荐县级“优课”的基础上,分学段、学科组织晒课和赛课,评选出推荐参评省级的课例,经公示无异议后,推送到省级优课平台参加省级晒课和赛课活动,评选出省级“优课”。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只参加省级晒课,不参与省级观评课和省级“优课”评选活动。
2017年,我省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创建的“优课”,经过县、市两级遴选后可同步参加教育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具体要求与活动流程,另行通知。
4.开展线上和线下混合式区域教研活动。活动期间,由教研部门学科教研员、电教教研员(电教专业人员)、骨干教师牵头组成区域学科指导组,组织教师积极参加网上观评课,开展线上和线下混合式区域教研活动,推广优秀课例,分享典型经验。
5.寿光市评选出的优秀课例由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与市电教馆联合颁发市级“优课”证书。
6.参评优课登录方式与上年度登录方式相同,登录本市平台上传信息。要认真核对参评教师的基本信息,严格按照优课技术标准要求制作并上传,不缺项漏项,确保登记信息完整,符合各项技术标准,具体操作要求见附件3。
三.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2017年2月 | 开展寿光市优课平台功能完善与各级使用培训,与市、省平台做好联系对接。 |
2017年 3月30日前 | 1.各校创建“优课”,遴选出具有创新特色、推广价值的校级优秀课例。 2.学校负责按照“优课”的内容要求、技术标准,拍摄课堂实录,完成“优课”制作,推荐参加县级晒课、赛课。 |
2017年 4月20日前 | 1.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晒课和赛课,各县(市、区)在各学校推荐“优课”基础上,分学段、学科组织晒课、赛课,评选出县(市、区)级“优课”。 2.4月20日前,各县(市、区)将遴选的县(市、区)级“优课”推送到市平台进行晒课。 |
2017年 5月20日前 | 1.5月10日前,分学段、学科完成市级晒课和赛课,评选出推荐参评省级的课例。 2.市平台与省平台做好对接,5月20日前完成向省平台推送参评省级的课例工作,参加省级晒课、赛课活动。 3.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优课”评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