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洛城一中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结合国家和省、市政府出台的相应资助政策。现制定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一、资助政策概述
(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寄宿生生活补助
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小学1000元/学年、初中1250元/学年的标准,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不低于寄宿生的10%;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及贫困家庭学生按“一费制”标准免课本费,贫困家庭寄宿生按小学1000元/学年、初中1250元/学年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在保证城市低保家庭的基础上不低于寄宿生的10%。
(二)全市特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利用一日捐资金、社会救助、个人资助社会筹集资金对全市特困家庭学生进行救助。
全市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和高中阶段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难以维持学业的在校生(以下简称特困生)均可申请上报。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孤儿;2、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3、因家庭变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4、因其他情况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特困生每年申请一次,申请时间不定,根据一日捐资金到位时间而定。
(三)潍坊市特困生资助政策
潍坊市特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由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是指全市区域内高中阶段(含中职)和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难以维持学业的在校生(以下简称特困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孤儿;2、学生本人罹患重病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3、学生家庭成员患重病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学期认定一次。
特困生认定后,高中阶段特困生每月补助150元生活费,义务教育阶段特困生每月补助100元生活费,每学期发放5个月,全年共补助10个月。
每年的申请须知及办理说明请及时关注学校宣传及寿光教育信息港。
二、资助政策申请、审批程序
各项资助政策无特殊要求时每学年申请一次,申请、审批时间及流程请及时关注学校通知,大致申请流程如下:
(1)由学生或家长写出书面申请,上交到学校,填写相关资助政策申请表,并到家庭所在地镇或街道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
(2)学校受理学生申请,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学校组成考察小组,走访家庭,对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等方面进行跟踪摸底,全面了解申报学生的基本情况,最后确定被资助困难学生名单;
(3)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村里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寿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5)根据资助政策要求给学生直接发放资助金或者办理助学金银行卡(简称资助卡),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资助卡中。
三、发放、管理与监督
资助政策落实公开、公平、公正,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政府助学金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希望广大学生、家长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如有疑问或者发现问题及时电话联系。
寿光市学生资助管理联系电话 :0536—5228619;
洛城街道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536-5661310
洛城一中 联系电话 :0536-5661209
洛城一中学生资助管理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