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爱家:构建和谐家庭
“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一句脍炙人口的歌词把家庭与国家的关系通俗化、大众化。中国自古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古训,体现了“家国一体”的文化传统,家庭作为一个微型的社会组织,承担并具备繁衍后代、开展家庭经济建设、协调人际关系等责任和功效。一个社会中家庭的文明水平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文明程度,正是成千上万家庭的不懈努力,才推动了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
打破传统的家本位思想,树立新型的家庭观念,培养家庭成员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把爱国与爱家统一起来。传统家本位观念是中国封建宗法社会的产物,讲求的是家族利益至上,社会责任感和国家公共意识较弱。新型的家庭观念要适应民主政治、法治社会的发展需要,强调家庭与国家的内在一致,爱家与爱国的内在统一,家庭成员既承担家庭的责任,也担当国家的责任,既要遵守社会主义社会要求的家庭美德,也要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在家庭建设中,培养家庭成员个人理想的方向与社会理想信念相一致,把家庭梦融入到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鼓励家庭各个成员正确认识家与国的关系,把家庭及其成员的梦想与中国梦紧密联系一起,在努力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也实现了家庭的梦想和个人的理想。
建立融洽的家庭关系,让家庭成员感受和谐的家庭氛围。人是社会的人,总是要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总要和他人相处和交往。对于青少年来说,家庭作为社会的一个基本细胞,是其成长的重要场所,在这个场所中,家庭成员要参与各种人际交往,协调各种人际关系,要参与家务劳动或家庭建设等,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到青少年未来的社交模式。因此,需要在“爱”的前提下,建立起人格平等、彼此关爱、相互包容、有效沟通的和谐家庭关系,它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只有每一个家庭和谐幸福了,社会自然就安定祥和了。